• 绿旗创客营
  • 绿旗创客营
  • 绿旗创客营
  • 绿旗创客营
客户服务中心:01057258099
服务直线:13718272627(郭老师)
传真:57258099-88
邮箱:caishuitong@foxmail.com
重磅!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,确因实际需要,可申请退费。

  

各参保单位:
  
  为落实我市“将1月、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”的政策,结合目前社会保险费缴纳实际情况,现就参保单位办理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(仅包括职工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,下同)退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  
  
  一、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,确因实际需要,可申请退费。
  
  参保单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录“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”(
http://fuwu.rsj.beijing.gov.cn/csibiz/home/),选择 “我要申请退回缴费或申请延期至3月底”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提交退费申请。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,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。
  
  上述参保单位中,1月份已有办理退休、转移接续、死亡清算等涉及账户清算类业务的人员,此类人员1月份社会保险费不再办理退费,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退费可正常办理。
  
  2月17日至21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,已扣缴的1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于2月底前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。22日至29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,已扣缴的1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于3月份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。
  
 
  二、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,也可选择不退费,只申请2月份社会保险费不再自动扣缴。
  
  参保单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录“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”,选择“我要申请退回缴费或申请延期至3月底”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申请延期至3月底。提交申请后,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。
  
  
  三、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,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延期至3月底缴费的,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按照原有流程继续自动扣缴。
  
  
  四、未成功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,无需提交申请,其1月、2月社会保险费征收期自动延长至3月底。
  
 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  
  2020年2月14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资料来源: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
社保.jpg

  

上一篇:国务院常务会: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、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
下一篇:北京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说明
客户服务中心:010-57258099 服务直线:13718272627(郭老师)传真:57258099-88 邮箱:caishuitong@foxmail.com
版权所有:北京中瑞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© 2004 beijing ZRH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.,LTD ALL rights reserved
总部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四号工商联大厦20B04-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