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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征“一税两费”申报常见问题解答

1、企业没有代征地税业务的,且没有相关数据,不确定此报表是否需要申报,如何填写申报?

答:纳税人在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成功后,需要进行“一税两费”申报;增值税和消费税零申报的纳税人,也必须填写《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税(费)申报表》;如果企业只是纯所得税企业,没有增值税需要在国税申报的用户,软件中不会带出代征地税的报表。

2.申报成功之后打印报表没有防伪码;

答:《一税两费》报表申报成功打印没有防伪码,具体是否申报成功不以防伪码为依据。

3、申报成功后,发现数据填写有误,如何撤销;

答:城建税上传申报成功后,无法再修改相关数据(包括计算机代码),如数据有误,纳税人需要登录北京地方税务局网站(http://www.tax861.gov.cn/)重新进行网上申报,或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。

4、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减免是否在《一税两费》申报表中申报?

答: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减免不在《一税两费》申报表中申报,例如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或是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,属于增值税、营业税的减免优惠政策,减免的增值税、营业税并未实际缴纳,因此对应的一税两费计税依据为零。

5、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成功后,相应数据是否自动带到《一税两费》申报表中?报表中数据填写不正确的,系统是否会校验?

答:《一税两费》报表各栏次的逻辑关系已在申报表上以数字公式标注,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成功后,增值税和消费税数据由系统自动带入《一税两费》申报表中,纳税人可以进行修改,但只能修改为大于系统自动带入数据,免抵税额由纳税人自行填写,《一税两费》申报表填写和保存时系统会进行数据校验。

6、在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完成《一税两费》申报的纳税人,如果在地税办理过注销手续,是否能正常缴款?

答:无法进行缴款操作,请及时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。

7、纳税人在国税网上申报《一税两费》失败,到地税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后,还需要再到国税网上申报系统填报《一税两费》吗?

答:纳税人在国税网上申报系统申报《一税两费》失败后,需要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(http://www.tax861.gov.cn/)进行网上申报,或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,申报缴款完成后,不需要到国税网上申报系统填报《一税两费》。

8、纳税人未在征期内完成《一税两费》申报的,如何处理?

答:纳税人应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上门申报

9、如果纳税人重复缴纳《一税两费》,是否可以申请退税?

答:可以按照有关退税程序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。

10、纳税人如果先在地税申报了以增值税、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《一税两费》,然后到国税申报《一税两费》应该如何处理?

答:对于上述情形,纳税人在国税申报《一税两费》时,应该在《一税两费》申报表的“本期已缴税(费)额”一栏中填写当期已在地税申报缴纳的以增值税、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《一税两费》金额。

112015年1月1日后,如遇国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完成《一税两费》的申报,纳税人应如何进行操作?

答:需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(http://www.tax861.gov.cn/),按照原申报方式,完成《一税两费》网上申报,或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上门办理申报手续,并完成缴款入库。

12、纳税人在国税网上申报系统中设置的缴款银行及账号为联网银行,但在地税网上申报系统设置的账号为非联网银行的,如何处理?

答:纳税人需要在地税代征系统“付款人账号”处选择联网银行账号缴款,如系统无联网银行账号的,需要手工填写地税《中华人名共和国税收缴款书(银行经手专用》到银行缴纳税款,并及时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银行账号变更手续。

13、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纳税人,代征一税两费申报表默认填写数据为“零”,是否需要更改?“减免性质代码”应如何填报?

答:不需要,月销售额3万以下的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后,填写税(费)申报表时,在“减免性质代码”列勾选“无”,“减免额”列填写0,保存做零申报即可。

14、纳税人来电反映本月仅涉及增值税(或消费税)应纳税款,填写代征一税两费申报表时提示“填写错误”或“校验不通过”,如何处理?

答:城市维护建设税(增值税)和城市维护建设税(消费税)两个行次对应的税率(征收率)必须填写一致,均应勾选本企业适用的城建税税率。(具体适用税率请咨询地税,大致核定乡镇1%、县级5%、市级及市社区等7%)

15、国税申报系统中《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税(费)申报表》纳税人签章栏如何填写?

答:“纳税人签章”栏填写企业法人或者办税人员姓名。

16、纳税人当期如果即有在国税缴纳的增值税,也有在地税缴纳的营业税,并且为国税网上申报纳税人,是否能将附加税费全部在地税系统进行申报?

(1)自2015年1月1日起,增值税、消费税在国税网上申报的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对增值税、消费税附征的《一税两费》,需要在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;

属于营业税附征的《一税两费》按原征管模式,仍在地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。

(2)申报成功之后无法跳转地税系统扣款,连接失败;申报成功之后跳转地税系统,找不到扣款选项;

纳税人可以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(www.tax861.gov.cn)点击“纳税申报”,进入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,选择“网上纳税服务”--“国税代征附加税”模块,查询到申报信息,重新打印缴款凭证,完成相关缴款事宜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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